文/周舒

 

编者按:

这篇文章是CAPE分享者周舒发表在《中国社会工作》杂志4月刊的一篇文章。当时吉林长春婴儿被盗车贼掐死事件在国内引起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国内的舆论主流是残忍的盗车贼应受到严惩,而美国的社工留学生则更多地关注婴儿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在美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婴儿的父母已经违法了,会被警察带走。这篇文章介绍了美国儿童保护部门的工作流程,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儿童保护工作的关注并促进中国儿童保护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2011年秋季学期和2012年春季学期,我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儿童保护服务部进行社工硕士实习。美国各州法律不同,但儿童保护法的核心内容大体相似。最常见的区别是对政府部门的不同称呼。比如,亚利桑那州和科罗拉多州的儿童保护部的英文简称均为CPS,但前者全称是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后者全称则是Child Protection Services。亚利桑那CPS是亚利桑那州经济安全部(Department of Economic Security, DES)下属部门,而科罗拉多CPS则隶属于科罗拉多州人类服务部(Colorado Department of Human Services, CDHS,意译为公共事业部)。

 

只要听说我在CPS实习,美国人马上就会问:“你是去别人家把受虐小孩带走的吧?”这就是大部分美国人对CPS的印象。其实,CPS的工作内容远不止于此。而且,在孩子的监护人被剥夺监护权之前,CPS有严格的调查流程,绝不是像有人想象的那样一接到举报就冲到家里去抢人。下面就简单介绍亚利桑那州CPS的工作流程。

 

第一步:受理举报****

CPS规定,只有接到举报电话才会立案调查,因此受理举报是CPS工作的第一步。CPS有专业的热线接线员在办公室接听虐待儿童的举报电话,按规定根据来电者的举报收集信息并依格式记录。这个热线电话全年无休,每天24小时开通,所有节假日都不例外。亚利桑那州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职业的人(比如警察、校长和老师、社工、咨询师、医生和心理学家等)如果获得了虐待儿童的信息,必须举报(Mandatory Reported)。此外,常举报的人还包括室友、邻居、亲戚、孩子同学的家长等。当然,还有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匿名举报。

 

CPS有专门记录个案信息的电脑系统CHILDS,所有在亚利桑那州被举报的个案的原始报告、调查过程和处理结果等每一步都记录在案。在这个系统里,每个涉案人员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参与者号码(Participant ID),每个个案也都有一个专属的个案号码(Case ID),以保证工作人员不会混淆。

 

第二步:调查取证****

受理举报之后,就由接案组(Intake Unit)的调查员(Investigator)对个案进行调查取证。我就是在这一组里完成了一学年的必修社工专业实习。个案按照情况紧急度分为 P1、P2、P3和P4这四个不同等级。其中,P1是最紧急的案件,调查员必须在接手此个案的2小时内上门调查。

 

首先,调查员会尝试打电话给举报人,询问关键细节,核对重要信息。其次,调查员会上门跟与案情有关的每一个人单独交流,例如如去学校找孩子谈话、去家里找孩子的家人谈话等。有时应对方要求,调查员也会在图书馆等中立的公共场所与对方见面,以保护对方的隐私和双方的安全。再次,调查员要在网上对涉案人员进行背景调查(Background Check),查看其犯罪历史记录 (Criminal History) 。另外,如果个案涉及其它部门和机构,调查员还要向他们寻求合作并进一步取证,以便综合分析。比如,向警察索取报案记录和警方口供,向医院索取医疗历史和病情记录,向社工和咨询师索取专业笔记,等等。

 

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结合手头所有资料,对孩子的生存环境进行安全性评估,作出孩子继续在家里居住是否安全的判断。评估结果一般有这样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家里的某个人对孩子的安全造成了威胁,这个人必须立即搬走,孩子才能继续在家里居住。这个人往往是孩子亲生母亲的现任男友或丈夫,与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对孩子有暴力或性骚扰行为。第二种可能是,家长的基本育儿能力有所欠缺,但还不至于对孩子造成生死攸关的威胁,必须有另外一个人搬到家里与家长与孩子共同居住,以保证孩子的安全。这个人被称为安全监护(Safety Monitor),要符合相关的安全准则并具备应有的能力,并负责向CPS汇报个案动态。第三种可能则是将孩子移出家庭。

 

第三步:安置儿童****

如果孩子必须被移出家庭,有几个去处可供选择。一是合适的亲戚(Kinship Care)或朋友、寄养家庭(Foster Home) 或小组之家(Group Home)等。调查员一般会先将孩子移到寄养家庭或小组之家,然后紧急召开小组决策会议(Team Decision Meeting),与会者包括会议协理员、调查员、被举报人员(一般是孩子的父母)及任何他们想带到会议现场的支持者。与会者共同探讨这个家庭的优势、资源和对孩子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提出有可能接受孩子同住的家人或朋友名单。大多数时候,这个会议的场面更像在吵架,双方各坐一边、各执一词。家长往往对调查员表现出巨大的敌意,有很多相当激烈的行为,如失声痛哭或破口大骂。

 

其实,CPS倾向于把孩子安置在亲人家中,但前提是这些人能顺利通过CPS的安全审查,并表现出能承担这份责任的资格、能力和意愿。而将孩子移出家庭这个过程,不仅对孩子和家长来说很艰难,对CPS的社工来说也非常不容易。在实习期间,我和CPS调查员一起去过很多不同的地方带走过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例如,我曾从医院带走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从家里或幼儿园带走还不会说话的幼儿,从学校带走学生,等等。有时我们不得不打电话请警察到场协助,才能安全顺利地完成带走孩子这项工作任务。

 

另外, CPS有一个常规工作时间外调查小组(After Hour Investigation Team, AHIT),专门应对特殊时间段的虐待举报个案,以保证有需要的孩子在第一时间被移出不安全的生存环境。

 

第四步:转介服务****

当调查环节结束后,个案会被调查员转给持续组(Ongoing Unit)的个案管理员(Case Manager)。个案管理员首先要负责每月对孩子及孩子的照顾者至少进行一次探访。平时他们也会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之保持联系,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个案管理员也会协助寄养家庭解决各种困难,以满足孩子的需要。

 

个案管理员还负责安排家长与被移出家庭的孩子的会面。会面频率和时间长短由法官判决,会面地点由个案管理员决定。有的会面有专门的个案助理(Case Aide)在一旁负责监督,并记录整个会面过程。个案助理也负责接送孩子,因为孩子如果不是住在亲戚朋友家,父母一般不被告知孩子现在的住处,也不允许向孩子询问。

 

此外,个案管理员还要为孩子家长制定学习计划,并将他们转介到相关社工机构接受服务,以增强他们对孩子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安全保护能力。对于孩子未被移出家庭的家长,可将其转介到家庭保护(Family Preservation)服务。会有一位咨询师和一位家长助理(Parent Aide)每周上门与家长见面,分别提供咨询服务和育儿课程。对于孩子已被移出家庭的家长,可将其转介到家长助理服务。家长助理负责监督孩子与家长的会面、向家长讲授一对一的育儿课程,并向家长介绍更多的社区资源。对于所有家长,个案管理员会根据个人情况将他们转介到不同的社工服务,包括戒酒戒毒所、个体或小组心理咨询、家暴庇护所、流浪者之家、精神健康治疗、食品补助发放以及贫困家庭救济等。亚利桑那CPS的核心部门就是接入组、持续组和个案助理组,其它的转介服务主要以合同制外包给非政府社工机构。

 

第五步:最终结案****

第一种结案的可能,是调查员在调查取证后,认定其为冤假错案,即有时是一个误会,有时则是家长之间闹矛盾所引发的恶意诬陷。第二种结案的可能,是重聚(Reunification),即孩子回家居住、CPS将孩子监护权还给家长,因为家长在规定时间限内达到了CPS的各种要求。第三种结案的可能,是关系断绝(Severance),即孩子不回归家庭、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被永久性剥夺,因为家长在当初设定的时限内没有具备应有的保证孩子安全的能力。有时家长早已不准备要这个孩子了,所以未接受CPS转介的任何服务,甚至干脆不见踪影。有时家长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进步,但仍存在对孩子安全造成隐患的情况,例如无安全的固定住所、无近段时间内未吸食毒品的证据、未跟对孩子施暴的人脱离关系等。

 

最后要特别说明的是,重大决定的决策者并不是CPS本身,而是法官。很多案主觉得法官听CPS的,认为法官和CPS是一伙的,要共同对付孩子家长。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确实会采纳CPS在法庭报告中的处理意见,但法官与CPS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也时有出现。CPS的角色,只是基于事实写法庭报告,并提供自身的判断和建议。一切都要上庭走法律程序,以法官的宣判为最终结果。